至從多年前有過阿草作為上司後,我一直也以為是再也沒有可能有比他更差的人。
那時候,差不多天天也在網頁上痛罵那個混蛋。離職後,我告訴自己,是再也不會/不需在網頁上留下惡毒的字了。
原來,低處未算低,有人比混蛋還混蛋。至少阿草只是一個空口講白話,自吹自擋,無實際建樹的人,卻從不會把自己的責任推在我的身上,還裝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。
我不喜歡這個人,從2003年開始。去年的9月初,他還沒有回巢時,我亦不畏言地直接告訴B我不否定他某些工作能力,卻不認為他是一個好上司。今年六月,與他在我的工作定位談判失敗後,我便打定主意,不再和他爭取/辯解任何事情,亦由那時起把他放在ICQ的Invisible List上,我是再也撐不了和他多說一句,而工作評估上亦沒有多談便簽了。
接新合約的時候,B問,對於沒有升職我有否失望。我笑說,我跟本沒有要求升職,我只是希望當一個編輯,如果公司能真把我當一個編輯。這兩三年間,我花了很多時間接手同組的行政工作,如果公司經過這些日子,還是不滿我的表現,大可把我辭走,但是一方面繼續要求我處理行政工作,卻又不作任何實際表示,究竟又代表了什麼?我不明白。然後,她又再說了很多很多…
但我沒有再為此進行任何申辯,跟本是沒有期望了!我想要不是數位同事及朋友的勸告,我是不會續約的了。
一直避免與上司討論任何行政事項,卻想不到他居然在今天的會議上提出。我說如果公司是到年終時,才發現設計的工作分配不平均,責任不在沒有權推卻工作的設計師們,而是行政管理者的責任。可笑是,他竟然毫不猶疑,即說出「Iris,你亦有責任!」他的一番話,即時嚇得我目瞪口呆,而且,觀乎同事V的表情,我猜她也是想不到,竟然有人會有如此一個開脫的藉口。天啊!我從不知道,原來管理組員的責任,不是在經理身上,而是在一個編輯的身上!
那麼,一個經理的責任又是什麼呢?
是沒有的。只要你能滿口謊言,歪理十足。
還能以忙作藉口,把逃避自己人事管理上的責任合理化,與及擁有
一次又一次漠視組員提出的意見,事敗後能裝出無辜樣子,扮失憶的反認為我們沒有提出意見的能耐。
面對他,我是啞口無言。
5 則留言:
iris, 這實在太辛苦了,與一個自以為是的,只喜歡開左個頭而不管的,不想做行政工作的上司,唔通就係咁要幫佢做埋管理的工作?不如你再同佢表達你的立場,你是有權利的,若果唔係就因此無端端背上咁嚴重的責任,實在不解喎。designer沒有人工加根本與你無關,就算一份好細微的工作,都能看出一個人的態度,一件produce賣不出,相信並不是design個位負全責掛。
其實,我情願他昨天什麼也沒有說。根本只是一場笑話。
他在分工上,在公司搬遷上,在車資津貼上,都只得一個態度,就是推卸責任。
分工不均,是我的責任;
公司搬遷而沒有通知我們,是大老闆的責任;
港島區沒有車資津貼,竟然是因為我們港島區的同事太遲表達意見!
我不會再向他表達我的意見,這個只為自保,而活在自己世界的人,跟本就沒有理性邏輯可言。
他說,公司沒有向EMB爭取的能力,是因為兩位大老闆的表現差;言則,他認為Alison應升職,卻不能成功推薦,又是否他的問題?
在他來說,一個同事能否升職,原來不是取決於同事的工作表現,亦不是上司是否能說服公司,而只是「該名同事不懂得填appraisal form」。
可笑之極!
唔通真的沒有得爭取嗎?唔爭取又當你okay架啦,雖然得佢講無你講,不過都要為自己做點事的。
輾轉來到。
不知道為何,大部份經理都總是滿口歪理推卸責任。他們的理由總是一大堆,反駁嗎?再將「不體諒不理解」的帽子扣在我們身上。
其實一直我亦不解,為何你好像成了同組所有設計師的保母。至今好像有了點頭緒,當然,不清楚的事還有很多。
很明白那種不想申辯的感覺,當你清楚知道你說的話將會得到何樣的答案,明知道徒勞無功,話就不會想說出口。這兩個月,體會良多。但最後想通了,免得混蛋以「你沒有Concern為藉口」,不是為了爭取甚麼,只為了自己的清白,滅絕他推卸的理由,還得硬著頭皮跟他們拼過!
我想要回復和他進行「討論」,需要再讓自己多點回氣的時間,實在是太令人勞氣和沮喪。
所以,現在的對策是:
1. 把所有東西black & white 用email寫得清清楚楚,讓他知道我只會「跟進」什麼東西。
2. 搵工 (但仍然未算積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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