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懂得虛偽,也的確很虛偽。
(一)
朋友S在婚前三天,戲劇性地與當伴娘的老姐鬧翻,成為這數天朋友間的一件不能喧之於口的尷尬笑話。(當然,到大婚之日,伴娘仍有出席,只是氣氛「禮貌」得過份。)
老姐說,她是真的忍不下。我說,三十多歲人,有些事情只能忍下來,豈能把什麼都放在臉上,什麼話都說得出口。要翻臉,扮作沒事人,然後疏遠就好了。
(二)
什麼人,會真心待人好?
其實想不明為什麼不相熟的同事P,會如此熱誠的出手幫助,平白開了三小時ot。
同樣地亦不明白為什麼「應該」相熟的同事,會冷言冷語,臭著一張臉說話。
是我越過了「相熟」的界線,持熟賣熟了?
還是「同事」這種關係的本質,就是如此——當事情涉及了利益,就該劃清界線。
我的確感到失望,唯有不動聲色,掛上笑容,熱誠的說句「麻煩哂」,然後行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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